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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8年度“1+1”行动法律援助志愿者启程

发布时间:2018-07-12 16:30:53我要纠错【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7月7日上午,省司法厅召开2018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工作对接座谈会。会议传达了司法部“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7年度总结暨2018年度启动仪式会议精神,并就我省2018年度的“1+1”行动进行了工作对接和安排部署。司法厅副巡视员李建军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延川县高建华代表“+1”志愿者在司法部大会上的发言以及受到部领导的表扬情况,鼓励志愿者向高建华学习,认真做好2018年度志愿服务工作。

  会上,省厅为即将奔赴服务地的志愿者赠送了学习用具和生活用品,并为2018年度服务我省的“+1”志愿者颁发了纪念证书。

  李建军在讲话中对来我省服务的志愿者们表示了热情的欢迎和崇高的敬意,并就做好2018年度“1+1”行动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1+1”行动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民生工程,也是深入推进国家精准扶贫战略的重要举措。开展“1+1”志愿帮扶活动,有助于解决中西部地区法律援助律师资源短缺的问题,发挥志愿者传帮带作用,提高当地法援机构工作人员的素质,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受益。

  二要发挥职能作用。“1+1”法律援助志愿者要牢记宗旨,服务人民,切实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当好法律顾问,办好法律援助案件,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努力为当地培养法律人才,为服务脱贫攻坚,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三要做好服务保障。各服务地司法局要把志愿者当亲人,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精神上激励,把志愿者的安全放在首位,做到让志愿者高高兴兴地到来、安安全全地回去。

  四要加强信息交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刊网络,特别是司法厅网站、陕西司法公众号广泛宣传志愿者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事迹,让社会各界了解和关心志愿者工作,让志愿者精神薪火相传,努力开创新时代“1+1”行动新局面。

  来自山东、上海、广东等地2018年度服务我省“1+1”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我省“+1”志愿者大学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厅法援处、服务地延川县、子洲县、旬阳县、丹凤县司法局副局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等30余人参加座谈会。

  据悉,截至发稿,4位志愿者律师和4位志愿者大学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已全部到岗,并且已投入到了紧张的工作当中。

来源: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陕西省司法厅法援处(责任编辑: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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